关于对《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扎实推进《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工作,按照校党政要求,依据《中国药科大学督办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学校巡视整改任务要求,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合对学校2020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各季度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方式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单位所应牵头完成要点内容,采用OA系统进行督查。

本年度督查督办工作,主要以三个时间段进行:“第一、第二季度”820日前填报完成)、“第三季度”(1016日前填报完成)、“第四季度”(1231日前填报完成)

相关操作步骤:

1、督查督办专员发起督查督办流程表单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OA系统的待办事项中会查看到此督查督办事项;

2、各部门负责人可将此督查事项表格在OA中流转给部门填表人填写,首次填写只能填写“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相关内容以及提交相应附件;

3、部门填表人填写完成后将表单提交给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表单提交给督查督办专员,督查专员根据业务所属流转给相应的“两办”负责人审核以及校领导审核;

4、领导审核完“第一、第二季度”督查督办内容后,再次由督查督办专员发起“第三季度”的督查督办,后续流程与“第一、第二季度”类似。

四、督查工作要求及说明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督查内容,有序推进工作,指定专人及时通过OA督查督办流程表单反馈工作落实情况。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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