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20年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安排

7月20日起放暑假,不留校的学生应于7月20日前离校。秋季学期开学坚持错时错峰、分期分批的原则,时间节点分别为8月30日、9月5-6日、9月11日。留校学生管理办法、学生返校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部门另行通知。

2.教职工轮休安排

7月22日至8月27日,在安排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职能部门、教辅及直属单位可安排教职工轮休;各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暑期处级干部原则上不放假(可根据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统筹安排)。

全校教职工于8月28日起正式上班。

二、值班及用印

1.学校总值班工作

根据学校总值班相关制度和安排,总值班室设在江宁校区行政楼602室,24小时值班电话:86185133,传真:86185335。

安全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86185110(江宁校区);83271110(玄武门校区)。

2.二级单位值班工作

7月22日至8月27日,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岗值班,以保证学校暑假期间工作的正常进行。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各单位值班名单请于7月17日前通过OA系统“值班安排表”模块报送。联系人:夏锦鉴;电话:86185555。

3.学校用印工作

暑期校长办公室用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其他时间不用印;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603室;电话:86185555。

三、疫情防控管理

1.暑期校园将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督促其每日健康打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3.各单位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学生暑期留校审批程序,学生未经允许一律不得留校。

4.教职工因公因私离宁去往外地,须履行请示报告手续。教职工本人向本单位正职领导请示报告,获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向人事处备案。中层干部还须向所在单位的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请示报告,获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向人事处备案。

5.临时进校人员由各用工部门归口管理,相关单位应加强培训、严格管理,具体入校要求参照《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工作的公告》执行,详见校长办公室网站新闻公告栏。

请各单位于放假前开展安全工作专项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学校将于7月20日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抽查。

以上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最新政策实时调整。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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