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公告|中国药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各单位、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包括实习实践学生)2月17日前不得提前返校(含实习实践基地),具体返校时间和后续安排,学校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学校实际,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课题组和导师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并与学生保持沟通和联系,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三、两校区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教室以及江宁校区植物园、药学博物馆等场馆全部关闭。江宁校区除1号门(正门)外,其它校门全部关闭。

四、对进入两校区的校内人员实行“逢进必查”进校登记制度,所有师生员工(包括步行、骑行和驾驶机动车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或临时通行证,在接受测温检查后佩戴口罩,进入校园。

五、校外人员及机动车辆一律谢绝进入校园,因公来校人员与车辆,请对接部门负责人与保卫处联系,在校园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校园。

六、自2020年1月10日起到访湖北、与湖北地区人员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必须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并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备。抵宁14天内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立即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七、一律停止全校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大型集会、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社会实践活动等。

八、推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补考,2020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校考报到及专项测试工作,具体考试及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相关考试时间及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九、全校教职工做好按原计划(2月13日)上班准备。具体上班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请广大师生员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积极配合所在地防疫工作,按照要求落实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居家和室内场所空气流通,尽量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最大程度减小风险。

各学院、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防控机制,设立信息员。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将学校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药科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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