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招生就业处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1323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成立招生就业处,正处级建制,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编制6人。学生工作处(部)职责中的本科生招生和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方面职责划归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工作部编制人数调整为8人。

 

 

 

中共中国药科大学委员会   中国药科大学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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